獎金設計只看業績額,業務的行為就只往一個方向走:追最容易達標的大單,不養中段客、不顧商品毛利。
每逢季末衝業績,最常見的動作是看誰的業績最高,然後表揚他、讓他上台分享,再讓其他人把他當標竿。
這個邏輯很直覺,也幾乎是每家公司都在做的事。
問題是,這個邏輯有一個巨大的盲點:業績最高的業務,不一定是對公司獲利貢獻最大的人。 更麻煩的是,如果獎金設計鼓勵的是錯誤的行為,那麼業務越努力,公司的獲利可能越薄,客戶結構可能越糟。
大單業績,真的等於大淨利嗎?
直覺上,10 萬的訂單比 1 萬的訂單貢獻更多。但如果把促成這筆大單的所有成本算進來,這個等式就不成立了。
以下是一個方向性試算,數字依各公司商品結構與獎金辦法而有不同,但比例關係具有參考意義。
情境一:10 萬大單
項目
金額
說明
商品成本
37,000 元
約 37%。這類高單價套組的商品結構本身就包含了低毛利的生活用品或家電,整體成本因此比純保健品訂單高
業務獎金+主管分潤
30,